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本分会的名称为中国中医药信息学会摄影分会(英文:China Association Of Chinese Medicine Information Photography Branch)(以下简称“摄影分会”)。
第二条中国中医药信息学会摄影分会(以下简称“摄影分会”),是中国中医药信息学会(以下简称“总会”)下属的二级分会,是跨部门、跨行业、开展中以图像、视频为载体的中医药文化传承传播研究相关活动的专业性、全国性学术团体,由从事中医药信息相关摄影、摄像、科研、临床、传媒相关领域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自愿组成。
第三条 本分会的宗旨是:摄影分会遵守国家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国家相关政策,遵循国家《宪法》和党的中医药工作的方针、政策,严格遵守《总会章程》、《总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》,严格履行总会宗旨,坚决遵章办事,坚持遵纪守法,保证在《总会章程》和总会授权的范围内办会,并依据《本分会管理办法》开展相关工作。
团结组织全国广大中医药摄影、摄像、科研、临床、传媒专业(或行业)专家学者,集中整合全国中医药文化传承传播的各种资源,搭建全国中医药传播的交流平台,推动与中医药文化传承传播相关的学术研究和实践探索,提高我国中医药文化传承与传播水平,加强国内国际交流与合作,制定中医药文化影音、图像行业标准,推动中医药传承与传播的发展,进而促进我国中医药事业的发展。
第四条 本分会接受业务主管部门总会的领导和监督管理,接受社会行政主管机关的监督、检查和管理。
第五条摄影分会设挂靠在北京楠竹文化有限公司,(地址:北京海淀区长春桥路5号新起点嘉园10号楼2103室,邮政编码:100089)。